一、政策依據
為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扎實推動穩經濟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建立“無事不擾”的工作機制,堅決制止對企業一切不必要的檢查、督查和考核,為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和目標?
將“企業寧靜日”與萬人助萬企、重點項目工作專班、產業鏈長制結合起來,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開展助企活動,努力在政策落實上下功夫、在解決問題上出實招、在優化營商環境上求突破。各執法部門要著力轉變執法觀念,不斷強化服務理念,執法行為要以服務、指導為主,把執法管理對象變為服務對象,把法律法規、政策的解讀貫穿執法全過程,堅持服務型執法,提升服務發展能力,幫助和指導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每月1日—25日為我縣“企業寧靜日”。在此期間,除因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突發事件、投訴舉報、案件查處或上級部署等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業開展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檢查活動。將“企業寧靜日”制度的貫徹落實納入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范疇,縣營商辦加大督導檢查工作力度,并隨機開展執法結果滿意度抽查回訪,及時掌握執法檢查中存在的問題。